阳极碳块库房车间环境除尘系统技术协议
甲 方: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公司
乙 方:泊头市金珠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就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公司阳碳块库房车间环境除尘系统工程技术要求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内容为:HD单机袋式除尘器、管道及吸尘罩的设计、制作、安装。
双方职责范围:
甲方负责:设备的土建基础及预埋铁、电源等相关介质的供应工作。
乙方负责: 根据所签合同提供除尘器本体、管道及吸尘罩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提供设备本体所用相关介质的用量和要求。系统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风机(含风机、电机、)、电缆及桥架(主控室至除尘器)、低压配电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主电机启动部分)。
二、除尘系统的设计
2.1除尘系统风量的确定
除尘系统风量为3000 m3/h。
2.2除尘系统风机
HD8948A除尘器选用离心风机: 4-72-4A流量: 3000m3/h;全压:2014Pa。
电机型号Y132S1-2,功率:5.5KW
2.3 除尘器设计
HD8948A袋式除尘器技术参数
入口含尘浓度(g/Nm3): <10
烟气温度(℃): <120℃
处理风量(m3/h): 3000
过滤面积(m2): 20
过滤风速(m/min): 2.5
滤袋规格(mm): Ф110×1250
滤袋材质(g/m2): 550g涤纶针刺毡
滤袋数量(条): 48
设备阻力(Pa): 1200-1500
漏风率(%): <3.0
排放浓度:(mg/m3): <30.0
四、质量保证及交货期
4.1质量保证
1)质量管理贯彻执行ISO9001标准
2)GB12625-90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料技术条件》
3)JB/T5917-91 《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技术条件》
4)JB/T8471-96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
5)JB/T12138-89 《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6)GB50205-92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BG4053.2-93 《固定式钢斜梯》
8)BG4053.3-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
9)BG4053.4-9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4.2交货期:
根据甲方要求满足生产进度,双方协商决定。.
五.承诺
1) 乙方对设备带负荷试运行跟踪管理,由甲方人员操作,乙方负责指导、培训甲方操作人员。
2) 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若出现问题,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给予答复,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相关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乙方长期向甲方优先、优惠、及时供应备品备件。
4)除尘器寿命15年.
六、资料及提供进度
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提供所有相关施工资料。
2) 甲方根据土建施工图纸施工。
3)乙方提供除尘器 、操作、维护使用说明书一式四份给甲方。
4)乙方提供除尘器随机图纸及资料、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明书四份给甲方。
5)乙方提供除尘器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一览表(含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等)一式四份给甲方。
6)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其它设备的设备清单,包括产地、易损件、备品备件等。
7)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应提供除尘系统、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 规程等。
七、检验、试验与验收
1) 外购配置 有产品合格证,钢材等材料要有出厂质量说明书。
2) 甲方有权在设备生产、制造、安装过程中,随时到制造厂或安装工地进行监制或检验。
3) 乙方在设备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ISO9001质保体系的有关内容。
4) 满足本技术协议所提供技术要求和标准。
5) 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安装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试车。
6) 质保期:除尘系统运行效果检测合格后12个月。
八、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供电:甲方提供电路到乙方进线柜。
8.1.2、除尘设备所有基础由甲方负责施工完成,并负责所有基础的预埋件。基础应在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基础布置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提供。 8.1.3、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并将施工电源接至乙方配电箱处。
8.2 乙方责任:
8.2.1、乙方负责除尘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
8.2.2、乙方交付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性能及外形安装尺寸 符合本协议的各项要求。
8.2 3、乙方对设备结构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对设备质量负责,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
8.2 4、系统检测合格后,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操作、维修、管理人员。
九、 安装工作分界面
1) 乙方自理在安装过程中所需的工器具、辅助材料(切割、焊接设备等)。
2) 甲方提供现场安装及施工场地及电源,并将电源提供到乙方施工用电配电柜上口。(施工场地需平整、夯实,距安装现场附近。)
3)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时,与甲方的有关部门签订 协议。
4) 乙方指定专人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乙方人员的管理,与甲方的联系和有关工作的协调。
5) 乙方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带负荷运行等过程中的人员食宿事宜由乙方自理。
十.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一、 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投标书、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十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 乙 方: 泊头市金珠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商经理
日 期: 日 期: 2010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8713719567
传 真: 传 真: 0317-83493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tjzhb@126.com
联 系 人: 联 系 人: